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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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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zonghui888 发表于 2020-12-29 07:5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院(系)学生会:
    为总结经验,鼓励各院(系)学生会更好地服务广大同学、助力学校发展,积极推进全国学生会组织的改革,中山大学学生会将收集各校区(园)所有院(系)学生会年度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并在报名参与评选的各校区(园)院(系)学生会中评选出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及五个院(系)学生会工作单项奖,以此激励各院(系)学生会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现将“十佳”院(系)学生会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评选对象
(一)“十佳”院(系)学生会
以校内参与报名的各院(系)学生会为单位,共评选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10个,各校区(园)无固定名额分配。
(二)院(系)学生会工作单项奖
以校内参与报名的各院(系)学生会为单位,评选中山大学院(系)学生会服务同学精神成长、社会公益工作、学术研究工作、文艺体育工作、及创新进步单项奖各1个,各校区(园)名额无固定分配。
二、评选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自觉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发挥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学生组织定位作用。具有合理有序的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有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总体和短期的工作规划,开展并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活动。积极为同学服务,为同学办实事,在同学当中具有良好的声誉及较高的评价。2017年10月前成立的院(系)学生会,均具有参评资格。
本次评选对象不包含以“团学联”、“团委学生会”或类似名称命名的组织,对于将团、学组织结合开展工作的院(系),需要单独以院(系)学生会的身份参评,并且在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现场工作汇报材料及现场演示中必须去掉本属于团委(团总支)范畴的工作内容。
有多个年级、校园执委会或其它形式分支机构的院(系)学生会,均需按院(系)学生会整体参评。
本次评选规则按《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评选方案(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参见附件1)。
三、评选日程
1、11月6日-11月7日:在校团委主页(青年时空)发布“十佳”院(系)学生会评选通知,并通知校内各院系。
2、11月13号12:00前:参评院(系)学生会发送报名表至邮箱:zsdxshijia@163.com进行报名,由校学生会汇总参评院(系)名单,报名邮件逾期未发视作放弃参评。
3、11月24日12:00前:所有院(系)学生会向校学生会提交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参与评选的院(系)学生会发送院(系)学生会风采展示推送预览链接及相关文件至邮箱:zsdxshijia@163.com,材料迟交会影响总评分数。
4、11月24日:校学生会将参评材料与评分表上传至网盘(具体链接将于评审前另行通知)供各院系下载进行评审。
5、11月25日-11月29日:校学生会评审小组及各参评院(系)学生会评审代表审阅电子版工作总结汇报材料进行评分,院系互评评分表于11月29日18:00前汇总至邮箱:zsdxshijia@163.com,院系互评评分表迟交会影响总评分数。
6、11月29日18:00前:参评院(系)学生会向校学生会提交PPT、视频等现场工作汇报展示材料(终版),现场将不再提供修改时间,现场工作汇报展示材料迟交会影响总评分数。
7、11月30日:组织各院(系)学生会进行现场工作汇报彩排。
8、12月1日:各参评的院(系)学生会作现场工作汇报,校学生会评审小组、院(系)学生会互评小组(根据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和现场展示)进行评分;各参评的院(系)学生会现场工作汇报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9、12月2日-12月4日:评选结果公示。
10、12月22日前:校学生会组织安排,集中展示获奖院系学生会工作风采。
四、评选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1、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在内容上无固定格式,但其内容必须能体现《评选方案》中所规定的得分点和加分、扣分点,若个别得分点和加分点在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中未能找到评分依据,则该点得分为0;若故意隐瞒扣分情况,除扣去实际应扣分数外,将由校学生会进行通报,各评委在赋分时酌情再扣分,情节严重者取消评选资格。
2、工作总结汇报材料打印格式详见《评选方案》,统一采用A4大小普通打印纸。为体现环保原则,本次评选材料只接受黑白双面打印稿(若有彩打现象,会影响总评分数);材料内容不得一笔带过、过于简短,或华而不实、长篇赘述,否则将由校学生会进行通报,各评委在赋分时酌情扣分。
3、为方便评分讨论,请在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的末尾附上本院(系)学生会2017-2018学年度的大事记及团体、个人获奖情况,同时根据工作总结汇报材料拟订一份按评分细则的顺序排列的内容索引,打印格式详见《评选方案》,与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一并上交。
五、现场工作汇报及答辩
1、现场工作汇报采用电脑演示结合演讲的形式进行,演示文档的文件格式不限于PPT。若采用非PPT或其它非常用的文件格式,或对演示活动有特殊要求(如现场录像等),必须提前向筹委会说明,以便配备所需软、硬件及调整会务安排。
2、每个院(系)学生会的现场工作汇报时间为5分钟,答辩时间为2分钟。答辩时间内,必须在得到提问后才能针对问题进行回答和必要的演示。一个问题回答完毕后,必须等待下一个提问才能继续回答和演示,提问人提问时间不计入答辩时间内。在未得到提问前,不得将答辩环节的剩余时间继续用于演示。答辩人必须针对问题进行回答和演示,不得利用答辩的时间用于进行其它非针对问题的回答和演示。请严格控制时间,超时将影响总评分数。
3、现场工作汇报及答辩时间地点:12月1日10:00-17:00于东校园进行,具体场地将另行通知。预计全程约6小时,其中12:00-13:00为休会用餐时间。各参评院(系)学生会须于当天上午9:00准时到达现场进行抽签,以决定出场顺序。
六、材料提交汇总
1、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参评院(系)报名表(电子版);
(2)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及其内容索引(电子版);
(3)参评院(系)学生会风采展示推送预览链接及素材(电子版);
(4)工作材料院系互评评分表(电子版);
(5)院(系)团委(团总支)出具的加/扣分证明材料(电子+纸质版)(加分细则详见“评审方案”);
(6)院(系)团委(团总支)出具的证明材料(电子+纸质版)(见附件2)。
2、上述材料中,电子版须按照评选日程安排提交,纸质版于12月1日带到展示现场提交,其中:
(1)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内容索引、加分证明材料、院(系)团委(团总支)证明材料交由校学生会汇总;
(2)报名邮件、风采展示推送与院系互评评分表(电子版)均发至邮箱zsdxshijia@163.com;
(3)纸质版材料于展示大会当天带至会场提交。
3、请务必按时提交上述材料,逾期按弃权处理。
七、附加说明
若对评选方案有异议,请于11月13日12:00前向校学生会提出,新方案须由常委会讨论修改通过后方可生效;若逾期未有异议,则视为认可本次评选方案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孟子祺 13602863639
罗弋洋 18829978797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中山大学学生会
2018年11月7日

注:挂网通知原文及相关附件
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青年时空查看

撰稿人丨林琰
责任编辑丨邝浩轩
核稿人丨江沛瑾
审核人丨何金鹏、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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