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金融科技板块2024年 春季校园招聘启事 一、中国光大银行金融科技板块简介 中国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年8月,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光大银行于2010年8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13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中国光大银行聚焦打造专业、特色和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快产品、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在财富管理和金融科技等领域培育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形成各项业务均衡发展、风险管理逐步完善、创新能力日益增强的经营格局。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光大银行已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1310家,实现境内省级行政区域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机构网点辐射全国150个经济中心城市;紧跟“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国际化布局,在境外设置6家分支机构分别为香港分行、首尔分行、卢森堡分行、悉尼分行、澳门分行和东京代表处。中国光大银行在2023年“全球银行1000强排行榜”中,位列第28名。 光大银行金融科技板块构建“两部两中心”金融科技运作体系,由金融科技部、数据资产管理部、科技研发中心、智能运营中心组成,深化“123+N”数字银行发展体系,以数据为生产要素,以科技为生产工具,以平台场景为生产方式,以业务中台为引领,数据中台、技术中台为支撑的金融科技创新管理体制,依托总分行以及青岛、合肥、广州三个异地研发中心科技人才优势,与业务深度融合,切实担当“融合引领”作用,按照新体验、新模式、新融合和中台化、敏捷化、智能化的新一期科技战略发展目标,积极践行全行数字化转型。 金融科技部,作为全行信息科技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信息科技的规划、架构、安全、测试、风险、质量、生产运营,以及创新和重大项目组织协同管理,统筹全行科技资源,协助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技术能力,优化科技治理体系。 数据资产管理部,作为全行所有内外部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应用部门,负责全行数据分析与挖掘、大数据开发和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开展全行数据管理、数据运营和数据安全工作,促进银行数字化转型和业务创新发展。 科技研发中心,作为全行应用系统建设和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行科技研发相关政策制度,建设研发基础平台,推进敏捷转型,实施科技派驻,开展需求统筹管理和应用系统研发,通过技术实现和创新赋能业务转型,促进银行业务发展。 智能运营中心,作为全行数字化转型牵头部门和模型统筹管理部门,负责打造企业级特征、模型、策略及智能运营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智能运营体系,赋能业务条线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推动银行数字化转型落地。
二、招聘岗位 金融科技部: 金融科技岗(北京)、科技运营岗(北京)、安全管理岗(北京)、测试管理岗(北京、青岛); 数据资产管理部: 数据分析和挖掘岗(北京)、数据开发岗(北京)、数据管理岗(北京); 科技研发中心: 系统开发岗(科技研发中心本部)、系统开发岗(异地科技研发中心:青岛、合肥、广州、深圳); 智能运营中心: 智能运营模型应用岗(北京)、前沿算法研究岗(北京)、特征研发岗(北京)、模型策略中台建设岗(北京)。 详情请见官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国家大政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结协作精神,认同我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认可我行规章制度。 (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德才兼备,廉洁自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四)符合我行岗位胜任能力要求,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风险合规意识。 (五)符合我行员工行为管理相关要求,符合我行任职回避和招录回避相关制度要求。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符合我行录用标准的情形。 (七)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 1.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毕业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版证件。 2.海外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原版证件。 3.所学专业为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信息安全、数据挖掘、数学、统计学、网络及系统运维等相关专业。 4.未来岗位是开发、测试方向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八)对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按照“四个不摘”政策要求,针对国家已脱贫县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九)应聘者须为最高学历后初次就业,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派遣,未参加社会保险。 (十)无经商办企业或在工商企业兼职的情形。 (十一)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四、招聘流程
五、宣讲会/双选会安排六、简历投递方式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 扫码投递: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我行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我行不再发布通知。 (三)我行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过程未涉及任何收费项目。 (四)应聘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并保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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