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大天地

标题: 【年级通知】中山大学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管理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yang580230    时间: 2016-10-9 14:14
标题: 【年级通知】中山大学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外住宿的教育管理,明确学生在外住宿的行为规范,学校特制定中山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一、学生申请在校外住宿的程序
(一)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有关表格及协议。
(二)征询父母意见并签署有关意见。
(三)与租宿房东签署有关协议。
(四)与中山大学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有关离宿手续。
(五)与院系签订有关协议。
(六)将有关表格及协议上交学生处及有关单位备案。
二、学生申请在外住宿的对象
具有中山大学学籍并安排住宿的在校学生
三、学生申请在外住宿的条件
(一)应是自律能力较强者。
(二)应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者。
(三)应是学习态度端正、成绩无不合格者。
(四)应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者。
四、学生在校外住宿的基本要求: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不允许非婚同居,不参与非法活动。
(二)努力学习、力争学习成绩优良。
(三)保证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不因在外住宿影响同学关系、师生关系。
(四)定期向所在院系回报在外住宿情况,力争做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五、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管理办法
(一)院系应定期向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进行安全及法规教育
(二)院系应及时了解在校外住宿学生的学习及思想、主动关心、帮助他们
(三)院系有责任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汇报本单位学生在校外住宿情况
(四)院系应设立在外住宿生的舍长(或联系人或召集人),舍长有责任协助院系做好对校外住宿生的联络管理工作。
六、其它
(一)如学生返回学校住宿,应向院系及有关部门申请并同意后,方可入住。
(二)学生在外住宿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三)学生未经家长、学校等有关单位同意擅自在外住宿者,学校将按有关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管理办法由中山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

P.S:相关申请表已经发送到群文件啦,请大家自行上级群查看~




欢迎光临 中山大学-中大天地 (http://www.sysuhome.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